广州拟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国Ⅵ排放规范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官网7日发布《关于轻型轿车履行第六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规范的布告(征求意见稿)》,拟2019年1月1日起对新车和外地转入车辆施行国Ⅵ规范。
征求意见稿提出,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广州注册挂号或转入广州市的轻型轿车履行国Ⅵ排放规范。不契合国Ⅵ规范的车辆到时将不能在广州“上牌”,已挂号车辆不受影响。轻型轿车指的是最大规划总质量不超越3500kg的M1类、M2类和N1类轿车,包含汽油车和柴油车。
依照原国家环保部2016年拟定的方案,轻型轿车“国Ⅵ规范”选用分步施行的方法,设置国Ⅵa和国Ⅵb两个排放限值方案,别离于2020年和2023年施行。广州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国Ⅵ排放规范指需求契合国Ⅵb限值要求,超越国Ⅵa,直接施行愈加严厉的排放规范。
国Ⅵ排放规范被认为是全球操控轿车污染物排放最严厉的规范之一,相比国Ⅴ排放规范限值,国Ⅵa阶段排放规范汽油车一氧化碳限值加严30%;国Ⅵb阶段排放规范汽油车的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限值加严了50%和42%。不仅如此,国Ⅵ规范中还初次选用了燃油中立的约束,对轻型汽油车和柴油车的要求共同,一起还大起伏提高了蒸腾排放的测验规程和限值要求,并增加了车载加油油气收回的要求。
广州拟施行国Ⅵ的方案比国家要求提早了4年,对此,征求意见稿设置了一个月“缓冲期”:在本年12月31日前已购买的契合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规范的轻型轿车,可在下一年1月31日前凭本年12月31日(含)前开具的正式发票,处理车辆注册挂号手续。在本年12月31日(含)前已从外地转出的契合国Ⅴ排放规范的轻型轿车,可在下一年1月31日前凭转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机动车挂号证书》签注的转出记载,处理车辆改变挂号或搬运挂号手续。自下一年1月1日起,除上述所列车辆外,处理新车挂号、外地车转入广州市的改变挂号和搬运挂号不契合有关要求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处理挂号手续。